新聞資訊
當前位置:首頁 > 新聞資訊 > 行業資訊
自然資源部:健全建設用地“增存掛鉤”機制
為有效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,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《關于健全建設用地“增存掛鉤”機制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,將逐年減少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。
  為有效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,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《關于健全建設用地“增存掛鉤”機制的通知》,明確提出,將逐年減少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。
  《通知》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,要把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數量作為重要測算指標,逐年減少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。同時要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,對兩項任務均完成的省份,國家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,將在因素法測算結果基礎上,再獎勵10%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;任一項任務未完成的,核減20%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。
  對于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,自然資源部要求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時調查認定,依法依規收繳土地閑置費或收回。對于非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,則要求在本級政府領導下,分清責任,按規定處置。
  在閑置工業用地方面,除按法律規定、合同約定應收回的情形外,鼓勵通過依法轉讓、合作開發等方式盤活利用。其中,用于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,可以依照《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》和相關產業用地政策,適用過渡期政策;依據規劃改變用途的,報市、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,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。